乐居新媒体 珠海讯 据“珠海政府网”公众号消息,为提高审批效率,推动审批工作减环节、减时限,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,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《关于优化公租房政策措施的通知》,对我市公租房资格审批、租金评估、补贴发放等工作流程作出进一步简化优化,将公租房资格审核流程由现行的“三级审核三级公示”简化为“两级审核两级公示”,市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机构负责监督、抽查。
那么,在珠海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?需要满足什么条件?
下面这个办事指南记得收藏起来!
公共租赁住房申请
目前有需求的家庭,可根据自身的需求情况,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镇政府(街道)递交申请。经镇政府(街道)、区两级审核符合资格的家庭,按镇政府(街道)、区“两级审核两级公示”的要求向社会公众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,政府根据轮候情况筹集房源提供保障。
申请条件
申请公共租赁住房,申请人可根据家庭情况,选择下列其中一种类型进行申请。(不能同时申请两种或以上)
1.本市户籍的应保尽保低收入家庭
2.本市户籍的其他低收入家庭
3.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
4.本市户籍的新就业职工
5.专业人才
6.外来务工人员
申请方式 线上申请方式
通过“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台”查看六种类别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,在网站上传资料,经“两级审核两级公示”获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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